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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工作

来源:  作者:  时间:2024-10-12  浏览:


   制:四年    

授予学位:法学学士

社会工作专业办学始于2004年,是内蒙古最早开办的社会工作本科专业,专业始终坚持服务全国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办学方向,致力于服务管理、实务督导、教育研究型等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;以“全国一流,地区特色”为发展定位,坚持实践育人的专业特色,强化内涵建设,多年一直深入农村牧区、城市社区、组织机构,不断提高培养质量,现已形成了培养特色鲜明、发展动力充足的良好局面。社会工作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1名,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合理、梯队均匀,其中教授3人,副教授10人;中级社会工作师7人,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,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1人,自治区“新世纪321人才工程”多人;博士11人。

专业特色社会工作专业经过长期建设与改革,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强调专业价值观的引领,夯实理论基础,强化实践教学,突出方法、技能训练,拓展学生能力广度。目前已经形成内容丰富、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,其中包括类型多样、层次清晰、训练充分的实验课程群、专业实习群,过程规范、标准严格的课程论文、创新实践、毕业论文,多样化的学生学术讲座、学术交流活动等;课程涉及社会工作多种特色领域,长期扎根农村牧区、城乡社区,面向儿童、 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等群体开展了大量成长支持、职业规划、精神慰藉、婚姻辅导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,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、辅导,开发“互联网+社会工作”服务模式,建设“学子汇”校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,在建全区首家特色示范社会工作学院,特色人才培养品牌“见微书院”成效显著,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较好。多次承办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及其专委会年会、中国社会工作大学生论坛暨研究生论坛等全国学术会议;创办内蒙古社会工作教育论坛和内蒙古社会工作高校联盟,办学影响力逐年提高,专业教育成效持续改善。

就业前景。社会工作专业为应用型专业,学生就业前景广阔,既可从事专业服务工作,考取社会工作专业水平考试证书,开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;也可在民政、社区、社会保障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残联、基金会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团体,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、社区建设与治理、社会福利与救助、社会政策贯彻和倡导等工作;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能力,在企业、学校、公共卫生服务部门以及政府机关开展专业服务工作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组织工作等。近年来,社会工作专业多名学生被北京大学、中国社科院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上海大学、河海大学、西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、南京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录取,高比例在政府、部队、基层、社工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就业,成长较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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