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制:5年,修业年限:4-7年,授予学位:建筑学学士
简况:建筑学专业源于 1958年成立的内蒙古建筑学院,1961 年院系调整并入内蒙古工学院,专业建立初期培养的 3 届本科生成为了自治区最早的一批建筑师。建筑学专业 1985 年恢复招生(四年制),1995 年经教育部批准调整为五年制。新世纪起,建筑学专业进入快速发展期,2002 年获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,2005 年被评为自治区品牌专业,2008 年获评自治区重点学科,2009 年首次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,2011 年获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,2013 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,获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,同年被列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,2017 年接受“堪培拉协议”组织的国际观察,2019 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2021年以“优秀”通过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复评,同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,2023年获批自治区一流学科。专业办学特色为聚焦地区服务,培养体系特色鲜明;强化大师引领,教学团队协作密切;注重校际联合,学生国际视野开阔;开展校企合作,协同育人效果明显;优化教学环境,专业育人氛围浓郁。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、艺术和科学综合素养,关注传承和发扬地域文化,并适应“新工科”要求,深化产教融合,强化创新创业教育,着重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。
培养目标: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、面向当前和未来人才重大需求,立足内蒙古,面向全国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掌握建筑学科理论方法与技术,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专业能力,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,能够在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从事建筑设计、技术研发、工程管理、咨询服务、教育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;具有良好人文社会科学素养、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,能够综合考虑工程实践对法律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影响,具有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素质;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使用先进技术和工具,分析解决工艺设计、过程控制、技术研发、工艺及设备改造等复杂程问题;具备团队协作精神,沟通表达能力与相关领域国际视野,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与决策能力;具有持续学习建筑专业及其相关工程领域的前沿技术,并将其应用于专业实践的能力,拥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素质。
师资队伍:专任教师39人,其中高级职称23人,硕士生导师25人,校外兼职导师7人,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,在读博士11人。
核心课程:建筑初步、建筑概论、建筑设计、建筑制图与阴影透视、建筑力学、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造、建筑设备、建筑结构选型、建筑物理、公共建筑设计原理、外国古代建筑史、外国近现代建筑史、中国建筑史等。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有:建筑师业务实践、认识实习、毕业实习等。